1. 两周岁以内的小孩,离婚时一般判给母亲抚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内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细心照料和母乳喂养等,母亲在照顾婴幼儿方面往往具有天然优势。2. 当然,存在特殊情况时也可能判给父亲。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这些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将孩子抚养权判给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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