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一、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二、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三、子女抚养问题。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如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及期限等。例如,抚养费每月支付[X]元,于每月[具体日期]前支付至子女年满[具体年龄]或独立生活为止。同时,约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如每周探视[X]次,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四、财产及债务处理。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明确如何分割。如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约定双方各自承担的份额。五、违约责任。可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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