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本质上是同一概念,不存在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具有以下特征:1. 股份等额性: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相等。2. 股东责任有限:股东仅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3. 公开性:通常需要公开财务状况等信息。4. 资合性为主:强调资本的联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等,具体规定依据《公司法》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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