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决不一定当庭作出。1. 通常情况下,一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简单案件,可能会当庭宣判。这样能让当事人及时知晓判决结果。2. 但多数刑事案件不会当庭宣判。因为法庭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证据的核实、法律适用的考量等。合议庭会在休庭后评议案件,综合各方面因素后再作出判决,然后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3. 从作出判决到送达判决书有一定时间流程。当庭宣判的,会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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