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已起诉,对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于民事案件,法院可缺席判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样即使对方不来,法院依然会根据现有证据和事实进行裁判。2. 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比如涉及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等。这是为了确保诉讼程序能够顺利推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3. 在执行阶段,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可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等,促使其履行义务。所以,对方不来并不影响诉讼的继续进行和最终的执行结果。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