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作为大型环保科技企业,在与乙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遭遇困境,一二审均败诉,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常燕瑀律师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精细化的代理策略,助力甲公司成功实现全流程逆转胜诉,挽回经济损失并最大化维护了企业权益。案情回溯2016年2月,甲公司作为林州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方,与乙公司签订《安装施工合同》及《施工材料合同》,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乙公司,约定工程范围及总价款1108万余元。后因工程款纠纷乙公司起诉甲公司,甲公司提出558万余元扣款反诉未被法院受理,法院告知其可另案主张权利。甲公司另行起诉要求乙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乙公司反诉要求甲公司支付1机组本体保温相关材料费及施工费10万余元。原一二审法院以甲公司起诉构成重复起诉、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同时驳回乙公司反诉,甲公司权益受损。三大难点剖析重复起诉争议原一二审认定甲公司起诉构成重复起诉,而甲公司认为前案反诉未被实质审理,此次起诉不应被认定为重复起诉,这一争议焦点成为案件关键程序障碍。证据不足困境甲公司面临证据不足的问题,如何补充关键证据以证明各项损失与乙公司施工行为的直接关联性,是决定实体胜诉的重要因素。反诉风险防控乙公司提出反诉,甲公司需有效防控反诉风险,避免额外支出,确保本诉维权与反诉风控双重平衡。律师破局策略再审攻坚:锁定争议点推动再审常燕瑀律师全面复盘前案及原一二审裁判文书,精准锁定核心争议点,即甲公司反诉未被实质审理,起诉不构成重复起诉。撰写详尽再审申请书,重点援引相关法律及“一事不再理”认定标准,举证前案法院“另案起诉”的明确裁判表述,同时补充建设工程相关法律依据,成功推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再审庭审:驳斥抗辩查明事实再审庭审阶段,常燕瑀律师针对性驳斥乙公司关于“重复起诉”“证据不足”的抗辩,强调原一二审未对甲公司诉求进行实质审理,程序严重不当,促使法院查明案件核心事实,最终作出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重审代理:优化诉求补充证据重审阶段,常燕瑀律师当庭细化调整诉讼请求,从558万余元调整为506万余元,明确五大类损失构成。补充提交业主方结算会议纪要、第三方施工协议、监理考核单等关键证据,采用“证据+现场勘验”结合的方式,明确各项损失与乙公司施工行为的直接关联性。同时针对乙公司反诉,从费用区分、证据关联性等角度提出抗辩,弱化其诉求依据。判决结果呈现林州市人民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支持甲公司核心诉求,判令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施工合同扣款530589元及利息(自2021年10月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成功为甲公司挽回53万余元直接经济损失。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常燕瑀律师在二审中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调法院对诉讼费进行合法退减,帮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律师简介/律所实力背书常燕瑀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公司纠纷与顾问、重大民商事案件二审再审、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与复议等领域。秉持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规模庞大,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地位,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能够为各类复杂法律问题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结尾升华与号召法律的天平始终追求公平正义,在面对复杂的合同纠纷时,当事人不应放弃对合法权益的追求。常燕瑀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成功为甲公司实现全流程逆转胜诉,让权益落地。无论企业大小强弱,在法律面前都应坚信正义必将伸张,只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就一定能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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