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一审二审判决不服,可按以下情况处理:1. 若已生效,认为确有错误,可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申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05 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2. 刑事诉讼中,可向终审法院或其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申诉时应提交申诉状,并附上相关证据等材料,说明申诉理由。3. 行政诉讼方面,同样可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诉。申诉需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会对申诉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申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以保障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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