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方式如下:1. 一般情况下,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日起开始计算。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一直处于被拘留状态。2. 如果在特殊情况下,比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 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后,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会继续计算,直到案件侦查终结等相关程序完成。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等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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