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1. 承揽人需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家具厂依客户要求制作特定款式家具,需自行组织生产。2. 定作人有权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但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像客户在服装制作中变更尺寸、面料等要求。3. 承揽人完成工作后,应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如建筑公司完工后交付验收合格的建筑物及相关资料。4. 定作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对工作成果有验收义务。若报酬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依《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规定,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