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诈骗金额超过3000元公安机关才予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相应标准的,公安机关会依法予以立案侦查。不过,各地区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所以,有些地方可能会因当地实际情况,对立案标准有所调整,但总体上大多以3000元为起点。若诈骗金额未达当地立案标准,可能无法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但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返还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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