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执行机关一般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2. 报备时,被取保候审人需向执行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离开的原因、前往地点、预计返回时间等情况。3. 执行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若批准,会明确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比如在规定时间内返回、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等。4. 被取保候审人应当严格按照执行机关的要求和批准的内容行动,否则可能会面临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等后果。相关法律依据如《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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