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办理结婚登记,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 具体返还彩礼的数额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确有较大部分用于共同开销,返还数额可能会相应减少。3. 若因彩礼纠纷协商不成,给付彩礼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以确定是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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