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明自身抚养优势:比如经济状况良好,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生活与教育条件;工作时间规律,有足够时间陪伴孩子;个人品德良好,无不良嗜好等。《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2. 了解孩子意愿: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尊重其真实意愿,向法庭展示孩子希望跟随自己生活的想法及理由。3. 争取与孩子长期相处:提供孩子日常起居、学习、娱乐等生活照片、视频等,证明自己与孩子长期稳定的生活联系。4. 证明对方不利因素:如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患有严重疾病不利于抚养孩子,或工作经常变动无法给予孩子稳定成长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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