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可通过两种方式办理。一是协议变更,双方自行协商一致后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无需特定部门办理。二是诉讼变更,需要前往法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一般需携带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来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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