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诉离婚时若对方不同意,首先可由法院进行调解。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2. 若调解不成,法院将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法院经审理认定感情破裂,即便对方不同意,也会判决离婚。3. 第一次诉讼若未判离,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增加。总之,坚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最终实现离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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