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这是医疗纠纷中非常关键的证据,能反映整个诊疗过程。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全部病历资料。2. 医疗费用凭证:如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票据,证明患者为治疗支出的费用。3. 死亡证明(若涉及患者死亡情况):确定患者死亡时间、原因等,对纠纷处理有重要意义。4. 视听资料:如在医疗机构拍摄的反映医疗过程的视频、音频,或与医护人员沟通的录音等,但要注意合法性。5. 证人证言:若有目睹医疗过程的其他人,其证言也可作为证据。6. 专家意见:必要时可请相关医学专家对诊疗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出具专家意见作为证据支持自身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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