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一个月左右可能出判决结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通常三到六个月左右能出判决,复杂案件时间可能更长。(《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六十四条)2.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五条)3. 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