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仍需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 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比如,要求交付货物、完成工作等。3. 采取补救措施。例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进行修理、更换等。4. 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因对方违约导致的生产停滞损失、额外采购成本等。受损方需证明损失与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具体损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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