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继续履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按约定履行。如《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2. 采取补救措施:对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补救措施。3. 赔偿损失:违约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4. 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5. 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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