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若不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应在开庭前提出异议。2. 提出方式一般是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不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申请。3. 申请中需说明不同意的具体理由,比如案件事实复杂、涉及金额虽小但法律关系疑难等。4. 法院会对当事人的异议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法院会裁定转为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5.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异议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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