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房十六年拒不归还,律师助力房主成功收回房产在房产纠纷的复杂领域中,时常上演着各种权益博弈的故事。今天,我们就来讲述一起令人瞩目的案件,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的亓天华律师成功代理排除妨害纠纷案,帮助房主收回了被侵占长达十六年的房产。一、案情回顾原告秦某与王某是夫妻,他们在1998年出资购买了单位(XX县人民医院)分配的房改房。2000年,原告因工作原因调离当地。2001年,被告潘某和孙某,作为原告的同事兼好友,提出承租该房屋,原告出于情谊同意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便交付使用。时光流转,到了2017年,原告因自身购房需求,通知被告收回房屋。然而,被告却拒绝搬离,辩称该房屋是单位重新分配给他们居住的,还称原告房产证办理程序违法,双方由此产生激烈纠纷。二、律师策略与工作面对被告“长期占有”且“否认租赁关系”的棘手局面,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的亓天华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1.权属确权:亓律师紧紧抓住原告持有的合法房产证及房改购房手续,以此为关键依据,确立了原告对涉案房屋无可争议的所有权。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它清晰地证明了房屋的归属,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2.程序阻击:被告提出“房产登记违法”的抗辩,试图以此阻碍民事诉讼。但亓律师指出,被告此前已就此提起行政诉讼,然而被法院裁定驳回,并且被告未能证明其与登记行为有利害关系。这一有力反驳,彻底粉碎了被告试图通过行政争议来拖延时间的企图,保障了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3.侵权定性: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亓律师深入论证被告在租赁关系终止(或原告主张权利)后,无权占有不动产的行为已构成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必须承担排除妨害、返还房屋的法律责任。三、判决结果江苏省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亓天华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定:原告依法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被告虽辩称系单位分配但未取得所有权,其行政诉讼亦被驳回;被告拒不返还房屋的行为构成侵权。最终判决如下:被告潘某、孙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涉案房屋返还给原告;被告需清空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这一判决结果,让房主多年的权益纷争终于尘埃落定,合法收回了自己的房产。四、案例点评“借住”变“霸占”是房产纠纷中常见的难题,尤其当对方试图通过质疑房产证效力来拖延时间时,案件往往会陷入胶着状态。在本案中,亓天华律师敏锐地抓住了“物权法定”的核心要点。物权法定原则明确了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这是维护物权秩序的重要基石。通过梳理行政与民事诉讼的关联,亓律师成功击破了被告的拖延战术。他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该案不仅帮助当事人收回了被占用长达16年的房产,更有力地维护了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这充分展现了亓天华律师在处理复杂历史遗留房产纠纷中的专业水准,为广大律师同行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五、律师风采亓天华律师是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同时担任岸庆所党支部副书记等多个重要职务。他还是淮安市破产协会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委员会常任会员、淮安市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委员、淮安市法学会法理学常务理事、市律协文宣委副主任、淮安市新联会理事、中华律协会员以及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目前,他正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在职研究生,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学素养。亓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合同纠纷、公司法、劳动争议、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专业领域都有着独到的办案经验。从业以来,他已办理上千件各类案件,均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肯定与评价。不仅如此,亓律师还倾心社会公益,是淮安市信访局、淮安市看守所、淮安市工商联、淮安市司法局12348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线上线下帮助人数超2000人,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他还荣获众多荣誉,如2018年参加江苏大学破产案件实务论坛,荣获江苏大学颁发的《律师破产案件实务特训营》结业证书;在淮安律协组织的“百百千优秀庭审视频”直播比赛中荣获第二名;荣获淮安市政法委评选的“十佳优秀案件”通报表彰;荣获华律网举办的风云民商事律师奖;2021年4月,在全国政法工作指导期刊、中国核心期刊来源期刊、中文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大国策》中发表了《浅谈民法典中家庭监护责任的国家监督问题》。亓天华律师以其专业、负责的态度,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非凡的风采,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法治进程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的成功案例,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有力证明,也为众多面临法律问题的人们带来了希望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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