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积蓄购买房产并完成产权登记,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3. 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按双方对房产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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