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房,若无特别约定,按双方对房屋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比如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则房屋按此比例分割。2. 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原则上均等分割。3. 若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能证明有出资且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购房,也可认定为共有,按出资比例等情况分割。4. 若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般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但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及共同居住等事实,可适当要求补偿。分割同居期间购房,需综合考虑出资、登记情况及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具体分割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可参考《民法典》物权编相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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