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婚前财产本身属于个人财产。对于有贷款的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补偿。例如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2. 具体计算方式可参考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 总之,离婚时,有贷款的婚前财产分割,关键在于区分个人财产部分和共同财产部分,确保公平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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