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通常受法律保护。只要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2.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房屋买卖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能更清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 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明确房屋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关键条款。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确保合同合法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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