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抚养权分配原则如下:1. 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准。法院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判断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2.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44条)3.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4.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总之,抚养权分配需全面衡量各种因素,确保孩子能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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