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1. 即使夫妻双方分居多年,也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若想离婚,需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2.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自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经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3.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作出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 。 但需注意,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只是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不是分居满两年就必然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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