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1.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解除。(《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2. 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例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经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从而解除婚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