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鹏律师拥有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是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他的职业生涯可谓丰富多彩且极具传奇色彩。曾作为公安消防现役部队警官,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专注于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法制工作。这20年的沉淀,让他对火灾事故的每一个细节都了如指掌,为他后续在火灾相关法律诉讼领域的卓越表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代理过300余起火灾原因调查、火灾(爆炸)诉讼案件,还参与组织了沈阳东北汽配城4·6火灾、沈阳万达广场8·28火灾、沈阳皇朝万鑫酒店2·3火灾、辽阳三里厨娘餐馆4·29火灾等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如此丰富的实战经验,使他在火灾相关法律事务中游刃有余。奚鹏律师有着众多令人瞩目的职务和称谓,每一个都彰显着他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他是辽宁省消防协会专家会员,这一身份表明他在消防专业领域得到了行业的高度认可。作为专家会员,他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消防行业的发展提供宝贵的建议和指导,同时也能在相关的法律事务中,从消防专业的角度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支持。他还是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家。在建设工程领域,消防设计至关重要,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引发严重的火灾事故。奚鹏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这不仅保障了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也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处理一些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问题引发的火灾诉讼案件时,他的这一专业身份使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沈阳市消防行业服务协会副会长的职务,让奚鹏律师在沈阳本地的消防行业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力。他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工作,推动消防行业的规范发展,加强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这一平台,他能够及时了解消防行业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为自己的法律工作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支持。同时,他也能够为协会会员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在学术研究领域,奚鹏律师同样表现出色。他是辽宁省法学会宪法与行政法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行政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这些职务体现了他在宪法与行政法领域的深入研究和专业见解。在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他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准确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在一些火灾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他常常能够从行政法的角度,为当事人找到合法的维权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辽宁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身份,进一步证明了他在建设工程和行政法领域的专业能力。他能够结合自己的消防专业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为建设工程领域的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还是在火灾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上,他都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辽宁自贸区法治研究会委员和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副会长的职务,使他能够在更广泛的领域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他积极参与自贸区的法治建设和经济文化发展工作,为推动区域的法治进程和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处理一些涉及自贸区企业的火灾相关法律事务时,他能够结合自贸区的政策和法规,为企业提供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建议。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通俗来讲,就好比你养了一只宠物狗,这只狗咬伤了别人,那么一般情况下你作为狗的主人是要负责任的。但如果是被咬的人故意去招惹狗,那你就可能不用担责或者少担责。在火灾相关的案例中,如果涉及到因他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引发火灾并造成损害,那么责任的划分就可以参考这个规则。比如在某起火灾事故中,有人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导致火灾损失扩大,那么这个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其他相关方的责任可能会因此减轻。该规则如何支撑案例中当事人的抗辩/责任划分:当奚鹏律师代理火灾相关案件时,如果发现存在一方当事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就可以依据此规则为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抗辩,合理划分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奚鹏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知识和众多令人尊敬的职务称谓,在火灾相关法律事务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如同一位在法律与消防领域中不断探索前行的勇者,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成为了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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