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互联网法院可以电子送达判决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电子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经当事人确认后,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发送至当事人的电子诉讼档案中留存,不再提供纸质件。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基于互联网法院案件审理的特殊性,为提高诉讼效率、适应线上诉讼模式,允许电子送达判决书。2. 权利义务:当事人有义务确认接收电子送达的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其效力等同于纸质送达。法院有责任按照规定进行电子送达操作,并确保当事人能正常接收和查阅。3. 关键构成要件:需经当事人确认,确保当事人知晓并同意以电子方式接收判决书,且电子送达的流程符合规定要求。实务建议:当事人应关注电子诉讼平台的通知信息,及时确认接收判决书。若对电子送达有疑问或存在技术问题,可联系互联网法院的技术支持部门或法官助理寻求帮助。在参与互联网法院诉讼时,提前熟悉电子诉讼平台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以便顺利接收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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