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业主解除物业服务人需遵循一定法定程序。首先要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核心分析:权利义务:业主有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权利,但需按法定程序进行。物业服务人在接到通知后,有知晓自身被解聘及后续交接等相关事宜的权利和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满足法定的业主参与表决人数和面积要求,且表决结果达到规定标准,同时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实务建议:收集业主信息:业主委员会或相关牵头人可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群等方式收集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等信息。组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线上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确保程序公正公开。书面通知:按照要求提前六十日向物业服务人发出书面解聘通知,并明确交接等相关事宜。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