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离婚时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一般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2. 若双方抚养能力相当,比如经济收入、居住环境等相近,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尊重其合理选择。同时,孩子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与父母的感情亲疏等也会被纳入考量范围。3. 通常情况下,会尽量保障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避免频繁更换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如果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另一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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