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查封的房子通常不可以办居住权。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查封的房产处于限制处分状态。《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在此期间,房产的处分权受限。其次,设立居住权需通过书面合同或遗嘱等方式,并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而被查封的房子无法正常进行这样的登记手续,因为其产权状态不稳定,存在被执行处置的可能性。再者,从实际操作角度,房产被查封意味着存在债务纠纷等问题,若此时设立居住权,可能会影响后续对房产的执行,损害债权人利益。所以,一般情况下,已查封的房子不能办理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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