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债协议一般是有效的。1. 从合同效力角度看,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情形,就符合合同有效的要件。例如,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以房抵债协议,且房屋来源合法等,该协议通常有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以房抵债协议如符合书面形式要求,就具有法律效力。2. 但实践中也可能存在一些影响协议效力的因素,比如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或者房屋本身存在产权纠纷等,会导致协议效力存在瑕疵或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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