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即便房子长期不住人,业主仍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额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等进行的,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服务内容。2. 不过,有些地方可能存在不同规定。例如有的地区规定,房屋连续六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业主可与物业协商,按一定比例减收物业费,通常可按70% - 90%收取。3. 若物业存在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如小区卫生差、安保不到位等,业主可收集证据,通过与物业沟通、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或向相关部门投诉等方式,要求物业改进服务,在此期间,业主不能以房屋空置为由拒交物业费。但可在服务改善后,根据实际情况与物业协商物业费的缴纳标准。具体应以当地相关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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