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后发现噪音大,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噪音大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可视为租赁物存在影响使用的瑕疵,符合该条规定中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形。其次,若噪音问题持续且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承租人可先与出租人沟通,要求解决噪音问题。若出租人未能有效解决,承租人可书面通知出租人解除合同,并说明噪音问题及影响。若因噪音大解除合同,需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噪音检测报告、与出租人沟通的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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