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没有“微信骚扰罪”这一罪名。如果微信骚扰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涉嫌侮辱罪、诽谤罪或寻衅滋事罪等。侮辱罪、诽谤罪要求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才会立案。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 具体是否构成犯罪及立案,需根据实际骚扰行为的性质、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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