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如下:1. 主体不同:贪污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更广。2. 客体不同: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职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及公共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单位财物所有权。3. 行为对象不同:贪污罪对象是公共财物;职务侵占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不限于公共财物。4. 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了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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