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形下,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赋予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例如,甲答应送乙一台电脑,在电脑交付给乙之前,甲可以反悔不送。2. 但是存在一些限制情形。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比如,甲承诺向某慈善机构捐赠善款用于救灾,这种赠与就不能随意撤销。3. 若赠与财产权利已转移,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此为法定撤销权,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