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在实际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中,双方应根据土地使用目的、土地性质等因素合理约定租赁期限。比如短期用于种植特定季节性作物,可约定一年或几年;长期用于建设项目等,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量约定较长但不超二十年的期限,以保障双方权益并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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