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3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原则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2. 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是重要因素。比如经济状况,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生活、良好教育医疗条件的一方更有优势。还有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配套设施等。3. 孩子的意愿也有一定影响,虽然3岁孩子表达意愿能力有限,但法院会适当参考其与父母的情感亲疏。4. 父母的品德、教育方式等也在考虑范围内。品德良好、教育方式科学合理,有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一方,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大。5. 一般情况下,若双方抚养条件相当,可能会考虑一方是否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无其他子女的,在同等条件下会适当优先考虑。6. 总之,法院会全面权衡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能在最适宜的环境中成长,从而判定抚养权归属。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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