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 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若调解成功,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婚姻关系解除。3. 若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形,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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