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婚姻中的财产风波原告与第三人于2019年8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然而婚后,原告发现第三人自2019年起与被告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还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向被告转账。原告查看转账记录后,发现累计赠与款项达8万余元。原告认为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的赠与行为建立在婚外情基础上,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于是委托黄达民律师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全部款项。重重难点:法律关系与证据的较量此案件作为赠与合同纠纷,面临诸多挑战。被告坚称款项是KTV服务小费、代付购物款、赌资等,并非赠与性质,这给法律关系的定性带来困难。而且要调取完整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来证明款项性质和金额,存在一定的证据固定难度。同时,还需论证婚外情赠与行为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的是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策略出击:全方位维护权益黄达民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核心策略。首先,他向法院申请调取第三人微信、支付宝完整转账交易明细,梳理2019年12月至2023年10月的记录,统计出转账金额合计83,070.83元,还锁定了2020年5月20日转账“520”等特殊数字,直接证明赠与性质。其次,精准驳斥被告抗辩,针对“服务小费”,指出转账时间与被告上班时间不符;针对“代付购物”,被告无法提供退货退款证据;针对“赌资”,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然后,援引公序良俗原则,强调第三人的行为违反《民法典》“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规定,违背传统道德和核心价值观,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最后,阐明共同共有原理,说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不可分割,第三人擅自处分全部无效,被告应全额返还。圆满结局:正义得到伸张贵州省某市人民法院全部采纳黄达民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第三人赠与被告款项82,974.93元的行为无效,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返还原告该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937元由被告负担。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典型意义。准确适用公序良俗原则,为类似案件中“违背公序良俗”的认定提供了裁判参考;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共有性质,强调擅自处分行为全部无效;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让被告承担举证不能后果;确认利息损失赔偿依据;同时体现了黄达民律师的跨地域办案能力。在法律的道路上,像黄达民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正用自己的智慧和经验,为当事人守护着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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