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例如,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3年,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2.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工作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工作了3个月,月工资5000元,经济补偿就是0.5×5000 = 2500元。4.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工资结构复杂,应按照相关规定准确计算平均工资。5. 但如果是劳动者不同意续签,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总之,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用人单位是否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劳动者要关注自身权益,如有疑问可咨询劳动部门或寻求法律帮助。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