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原因,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情形包括:1. 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2. 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3. 欺诈,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4. 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前有效,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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