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补偿费:一般按照该宅基地所在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定倍数计算。例如,可能是6到10倍,具体倍数依当地规定。2. 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通常按照被征用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来确定。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对宅基地上的房屋、附属设施等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给予补偿。房屋补偿通常根据其结构、面积等因素评估确定;青苗补偿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4.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综合考虑宅基地地理位置、周边配套等因素确定,体现宅基地的潜在价值。各地补偿标准存在差异,具体标准由浙江当地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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