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予立案时,可采取以下措施:1. 申请复议: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派出所提出复议申请,阐明事实与理由,要求重新审查。2. 向检察院申诉:若复议未改变决定,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对该决定进行审查,认为应当立案的,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公安机关应在七日内书面说明,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的,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 直接起诉:对于部分属于自诉案件的情形,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通过这些途径,能进一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公安机关正确处理案件。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