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怀孕期间被公司开除,公司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如下:1. 恢复劳动关系:若孕妇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恢复劳动关系,并按照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2. 支付赔偿金:若孕妇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孕妇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孕妇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3年,赔偿金应为5000×3×2 = 30000元。3. 额外赔偿:公司还需支付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等费用。工资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计算,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4. 申请劳动仲裁:孕妇可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开除通知等相关证据。5. 起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 注意时效:申请仲裁或起诉应在规定时效内进行,一般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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