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岑海瑞律师是一位全国A证专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华商(柳州)律师事务所。她拥有本科的湖北理工大学法律专业学士学位,专注于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经济刑事及东南亚涉外法律业务。在处理案件时,她擅长采用调解与诉讼相结合的方式,始终秉持着提供有温度的法律服务这一宗旨,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制定解决方案,高效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她擅长的领域广泛,包括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刑事案件辩护以及东南亚涉外法律服务等。案例详情:婚外赠与合同纠纷二审胜诉案情简介原告(被上诉人)与第三人是合法夫妻。然而,在婚姻存续期间,第三人与上诉人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且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上诉人,赠与金额共计76725元。原告发现这一情况后,果断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全部款项。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诉请,但上诉人不服,提起了上诉。上诉人主张其中的20625元是“代购产品费用”,并非赠与,拒绝返还这部分款项。岑海瑞律师代理被上诉人(原告)参与二审诉讼。核心争议焦点1.**款项性质争议**:案涉的20625元究竟是赠与款还是代购产品款。2.**证据充分性**:上诉人所主张的“代购事实”是否有充分的证据支持。3.**赠与行为效力**:婚外赠与行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是否应属无效。4.**款项返还问题**:上诉人是否应全额返还受赠款项。法律依据与代理思路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为判断婚外赠与行为的效力提供了重要依据。2.民法典第1062条指出,夫妻共同财产归共同共有,一方无权擅自处分。这明确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利和限制。3.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擅自赠与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有权主张返还。这为原配维权提供了直接的法律支持。二审核心抗辩意见1.**全部款项均为婚外赠与,非代购货款**-第三人书面确认所有转账均为赠与,不存在代购用途。-转账没有备注、没有委托手续、没有购销合同,不具备买卖的特征。-一次性购买11份礼包,金额达到20625元,明显超出日常消费,违背常理。2.**上诉人证据不足,不能证明代购事实**-证人与上诉人系同事关系,存在利害关系,其证明力较低。-没有现金交付凭证、没有产品签收记录、没有授权文件。-上诉人的陈述前后矛盾,不足以采信。3.**婚外赠与无效,上诉人应当全额返还**-第三人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害了配偶的财产权。-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违背公序良俗,自始无效。-上诉人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依法应予全部返还。4.**上诉人主张的“花销抵扣”无依据**-无证据证明相关花费真实发生且与本案有关。-即便存在花费,也属于另一法律关系,不能抵销案涉赠与款。法院裁判结果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岑海瑞律师的代理意见,终审判决如下: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确认赠与行为无效,上诉人须返还被上诉人76725元。3.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自行承担。这意味着本案二审完胜,全额保住了一审的胜诉结果。案件典型意义婚外赠与一律无效只要是基于不正当关系赠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金额大小,该赠与行为均属无效,款项必须返还。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中合法财产权益的保护。“代购、货款、报酬”等抗辩难以成立在没有合同、签收、授权、合意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对于此类抗辩不予认可。这提醒人们在面对类似纠纷时,不能仅凭口头主张来对抗合法的财产权益诉求。证人证言效力有限与一方存在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这要求在诉讼中提供的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配偶维权具有明确法律依据原配追回被擅自赠与的财产,法律予以强力保护。这为在婚姻中遭遇财产侵害的一方提供了有力的维权保障。律师提示1.**及时固定证据**:发现配偶擅自转账给第三者,第一时间固定流水、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2.**要求完整证据链**:当第三者以“劳务费、货款、代购费”等进行抗辩时,要要求其提供完整的证据链。3.**委托专业律师**:此类案件一审、二审均非常关键,务必委托专业律师全程把控,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4.**维权成功率高**:法院对婚外赠与持否定性评价,原配维权成功率极高。所以,遭遇此类问题的当事人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在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和合法财产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提醒大家在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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