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般来说,不合理的劳动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例如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时间过长、劳动报酬过低等条款,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法定无效情形,合同就是有效的。当然,如果存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劳动合同则无效。优势在于,合同只要符合有效要件就是有效的,对双方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劣势在于,如果合同条款不合理,可能会损害劳动者权益。关键证据是证明签订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相关证据,比如欺诈的相关证明、胁迫的视听资料等。风险方面,如果合同有效但条款不合理,劳动者可能面临权益受损风险。解决路径上,协商是较为温和的方式,双方可就不合理条款重新协商;调解也不错,有第三方介入协调;若协商、调解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不同方式各有利弊,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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